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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改稿階段能給別的期刊投稿嗎?
問題描述
我之前投稿給期刊 A 被拒,他們建議我修改之后重投。由于時間比較緊,加上 A 的意見中一個關鍵實驗比較難解決,我們馬上又把文章投給了期刊 B。在期刊 B 審稿期間,我們解決了期刊 A 提出的問題,包括那個棘手的實驗。隨后,期刊 B 認為我們的論文很有意思,給了 4 個月時間修改。這些修改意見我們當下已經解決得差不多了,而且他們也沒提到要改實驗。我的問題是:在這 4 個月內,我可以向期刊 A 重新提交修改后的稿件嗎?依我看,由于該論文沒有正式提交給期刊 B,如果我不把改好的稿件發給他們,就不會發表。我可以用這 4 個月的時間等期刊 A 的決定。我覺得不給期刊 B 發改好的稿件并不構成學術不端,但由于這種情況并不常見,希望你能給點建議,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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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這確實很棘手。在你正式撤銷投稿或期刊明確通知投稿終止之前,稿件的所有權都應該屬于該期刊。因此,從嚴格意義上講,你的稿件目前仍然歸期刊 B?管。期刊 B 等待你修改的時間里,嘗試投稿任何期刊都是不道德的。
只有你提交了改好的稿件,期刊 B 才能選擇接受與否。稿件不能同時被兩家期刊接受。如果你認為自己的稿件更適合期刊 A,應該先從期刊 B 撤銷投稿,再將其提交給期刊 A。
后續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回來意得輯專家視點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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