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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報告動物研究需遵守相關規則

案例
一位作者將報告臨床前試驗 (pre-clinical trial) 的論文投稿到國際期刊,該研究測試一個新的醫療設備在動物上的效果和安全性。結果期刊編輯發了郵件,詢問作者是否有遵守必要的規定,要求他遞交 ARRIVE 檢查表。作者不是很確定期刊編輯提到的必要規定有哪些,也從來沒有聽過 ARRIVE 檢查表,于是向意得輯專家視點尋求協助。
采取措施
我們的專家向這位作者解釋,ARRIVE 準則 (Animal Research: Reporting of In Vivo Experiments) 是在報告有動物參與的研究時,必須遵守的國際準則,而 ARRIVE 檢查表是在投稿動物研究時,必須做為補充材料遞交的表單。值得注意的是,在協助作者準備要放入表單的信息時,我們發現這個研究并沒有得到國家或國際倫理委員會的核準。作者解釋這是因為他的國家并沒有針對動物實驗設置的倫理委員會,我們建議作者在檢查表中解釋這件事,另外再寫一封信向編輯說明這個問題。
編輯對作者遞交的檢查表很滿意,也同意因為沒有國家倫理委員會核準,接受由作者所屬單位的審查委員會所通過的許可。作者手上的核準文件是由別的語言寫成的,但編輯也接受了,表示可由期刊方面進行翻譯。
總結
期刊會收到來自不同國家、不同研究團體的投稿。不過,在科學研究中動物的使用和照顧的規定在各個國家和單位都不盡相同,因此大部分的期刊都鼓勵作者使用 ARRIVE 準則,讓使用動物的研究的報告情況能獲得改善,并有一致的標準。該準則包含了 20 項檢查項目,“敘述了所有有使用動物的研究在發表時需要包含的詳細細節”,比如研究中的動物數量和性別,畜牧和照顧情況,它們的健康狀況,使用試驗程序(包括藥物、麻醉劑量和麻醉方法等)。
一般來說,大部分的政府和科研組織都會以人道方式對待在研究中使用的動物,也因為這個原因,會希望控制每一只動物被用在研究里的次數,使用的動物總數,它們被飼養的地方的條件,還有牠們可能遭遇的痛苦程度。ARRIVE 準則正是朝這個方向努力,成為科研界推薦作者和期刊采用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