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抄襲都該撤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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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抄襲都該撤稿嗎?

抄襲(剽竊)通常是論文撤稿的背后原因,不過,任何形式的抄襲都該被撤稿嗎?凝聚態物理學家暨印度高校基金委員會總監 Praveen Chaddah 博士在 Nature 上發表的文章中提出了這個問題:與其將撤銷抄襲論文當成一個法則,期刊編輯在決定撤稿前難道不該嘗試了解作者的動機嗎?

Chaddah 博士進一步說明,有意抄襲/科研不端應該與意外抄襲分開來看,他將抄襲分成以下類別:

  • 文字抄襲:在引言和/或結論章節直接復制使用他人的論文內容成為文字抄襲,涉及文字抄襲的作者很有可能是英文技巧不夠純熟,而英文又是科研發表的主導語言,這導致「未標注來源的復制文字成為撤稿的常見原因」,Chaddah 博士表示。
  • 方法和結果章節抄襲:這類的有意抄襲是作者在未注明的情況下復制他人的研究思路當作是自己的,如 SciElo in Perpective 發表的一篇文章所說,如果同樣的方法意見多次在其他研究中使用過,研究人員很難再寫出原創文字,而他們最大的錯誤是未加注原始出處。

文字抄襲無疑是不道德的行為,但如果進一步比較,這不若方法和結果章節抄襲嚴重,因為后者是剽竊他人的研究當作自己的,文字抄襲很容易用查重軟件抓出來,但剽竊思想和數據不容易被發現,除非有熟悉領域內文獻的專家進行深度檢查或是進行文字比較。雖然抄襲屬于科研不端行為,但不是所有的抄襲都是有意的。當然,判斷抄襲行為是有意還是無意對期刊來說不是件簡單的事,不過這個細微的區別可能成為決定一個好的研究是否可以發表的重要關鍵。

期刊編輯通常在發現抄襲情事時會采取撤稿的決定,因此那些奠基在先前研究上復制文字的研究面臨撤稿,而剽竊他人研究思路的研究反而被發表了,這樣的情形實際上是傷害了科學而非捍衛誠信。為了扭轉這個情況,編輯應考慮到撤稿是為了警告讀者有可信度問題的研究而不是懲罰,因此,因為作者能力限制無法改寫信息或無法更好的包裝他們的原始研究結果所造成的文字抄襲,期刊可以發出更正通知而不是撤稿。

Chaddah 表示:「對科學家來說,研究是一種創新企業,剽竊研究思路是給研究的心臟一擊」,所以當期刊編輯偶然發現抄襲內容時,進一步調查決定情況的真相,摒棄一般直覺拒稿的做法,因為這可能讓科研進步帶來損失,站在為科學好的立場做出最后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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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話題屬于稿件后期發表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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