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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辨期刊的強迫引用要求

科研不端行為已不僅僅是眾人關注,科學家間竊竊私語的事。過去十年來,新聞、報紙、博客和公眾辯論上都披露了關于科研誠信的評論,為科研誠信罩上了烏云。做出這些邪惡的行為的作者,是為了讓自己能在學術職業中順利晉升。高校提拔那些經常發表、被同事視為重要貢獻者的人,而評價的標準是他們收到的引用數。有些大學的政策更是直接明定發表頂級期刊的作者能獲得獎金,促使部分作者使出不端手段,但這些人為操縱行為并不專屬于作者:期刊編輯部也出現了作弊行為,成為學術圈的討論話題,其中最常見的作弊行為是操縱引用。
為何期刊編輯會出現強迫作者的行為?
自從期刊影響因子成為期刊排名和期刊聲望的衡量基準后,期刊編輯操縱引用數的行為便加倍成長。期刊影響因子這個指標衡量期刊所發表的文章被其他科研文獻引用的情況:量化一篇文章在發表后被任何期刊參考的次數。而編輯不太可能影響被期刊接受的論文引用別的期刊所發表的工作,于是他們轉而勸誘作者引用自己期刊所發表的文章。
為了讓期刊有更高的影響因子,從而帶動期刊的曝光度,有些期刊編輯會要求新投稿的作者在論文中進行不適當的引用,當編輯在給出接受或拒絕的決定之前對作者提出這樣的要求,作者很容易會覺得被強迫。編輯可能會暗示作者,如果作者引用期刊發表的論文,論文就比較有可能會被接受,這種做法就像是一種“交易”:如果你引用了我推薦的論文,那么你的論文就會被接受。我寫的這系列的文章簡會短探討編輯部的強迫行為,并建議作者在懷疑自己遇到這類的編輯部操縱時,該如何反應。
所有的引用建議都是強迫行為嗎?
首先,我們要先了解科研作者為何要提供參考文獻。引用是要提供智慧或技術基礎,證明作者所投稿的研究調查的相關性。科學是建立在他人先前所做的工作之上,雖然引用的一個重要用途是構建一個想法發展的先后順序和結果,對作者來說,引用是要指出自己的工作是某個調查系列很自然的“下一步”。引用代表了權威性的來源,證實、支持和確認作者的工作是相關且具有科研價值的,沒有引用的文章與現代科研傳播的概念并不一致。
當編輯巧妙地或直接地要求作者引用期刊所發表的不相關的研究,這就是問題。事實上,大部分的編輯團隊都比投稿作者有經驗,編輯團隊能推薦額外的支持材料并不令人意外,作者應該要有足夠的敏感度,知道編輯的建議對自己的假設是否為更有力的證據,例如,編輯部成員可能更知道相關聯領域的研究中,有哪些能對作者的論文提供更好的關聯和更強力的基礎,編輯也可能知道哪些等著發表且尚未被主要搜索引擎索引的文章可能可以成為論文的支持文獻。如果建議的引用還有作者投稿的期刊屬于比較窄門的領域,那么這篇被建議的文章為何能讓作者的工作被接受似乎有了原因。
因此,編輯和審稿人絕對有可能比作者更知道最新的相關文獻,編輯可能想要拓寬作者的視角,加入作者可能沒注意到的國際上的來源信息。編輯強迫行為包含哪些要素?主要在于編輯和作者間的交易是否為自愿的,而作者是否不用害怕自己拒絕編輯的建議可能會讓論文被拒。
編輯和審稿人的建議都是為了自己好,這個假設來自于作者有權利為自己的工作選擇引用文獻的概念,這個想法很顯然是錯的,這個假設認為在這個研究主題上,沒有人知道的比作者多。理想的情況下,作者應該有參考文獻的最終決定權,畢竟他們才是對文章內容負責的人,雖說如此,作者還是應該感激審稿人或編輯可以對自己的最終工作成品的質量有所貢獻。
只顧自己的選擇參考文獻不只是編輯的問題,作者也會在文章中引用自己先前發表的論文,即使那些文章只有一點點相關。審稿人向編輯建議,將自己發表的工作加入作者的參考文獻清單中(目的只是要突出自己的研究),這也是大家熟知審稿人宣傳自己的工作的做法,但是,如果審稿人是因為自己在科研知識上的專業才獲邀審稿,那么他有可能比作者還要更清楚先前的工作(當然其中必然會有他們的工作)。在散播參考文獻選擇偏見這個詞上,有許多不確定性和歸咎。
作者該如何辨識編輯的引用要求是強迫還是合理的?
有必要將為了改善論文的有效審稿程序所提出的引用建議與強迫行為分開看,作者該如何分辨這兩種動機的差異?最重要的,作者必須使用“嗅覺”,也就是說,如果編輯提出的要求“聞起來”不像是強迫,那就不是強迫引用。如果編輯或審稿人提出的建議符合邏輯,不論作者是誰,“感覺”是可以強化作者論點的來源,那就沒有理由懷疑編輯的動機。編輯在期刊所關注的領域中具有最強的知識,有這樣的預設是很正常的,因為這有可能是他們被選為編輯最重要的要素。
另一方面,強迫推薦很可能沒有理由或說明加入這些文獻對增強論文的論點的必要性。當然,當這些推薦的文獻都是來自編輯所屬的期刊時,那么編輯確實動機可議。不過,假設這個情境,一個單一國家的研究投稿到了國際期刊,那么編輯可能要求研究土耳其青少年自我形象的作者與另一個國家的青少年自我形象的平行研究進行比較。再說回來,如果編輯提出的要求有合理的解釋,研究引用另一個(即使是同個期刊發表的)平行研究可以如何增強作者的研究,那么作者需要評估這對自己的論文是否能帶來價值。
不管編輯的口氣是直接或迂回,最明顯的強迫引用是,沒有任何合理的說明,要求引用期刊所發表的文章數篇,如果這其中還透露出“不引用就拒稿”的信息,那么肯定是強迫引用,為的是提高期刊的影響因子。
一旦你能分辨強迫引用,下一步就是了解如何處理,才不會在自己的論文中引用不相關的文章。在下一篇文章中,我會說明作者該如何有效處理期刊或編輯提出的強迫引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