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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稿件被拒后是否還有挽回的余地?
在歷經四個月左右的漫長流程后最終被拒稿,確實是很令人遺憾的事。無論是稿件被拒還是整個投稿流程,對于作者來說都是一個頗為煎熬的過程,因此我們很能理解你的失望感受和所做出的反應,而且你對整個審稿過程的判斷很可能是正確的。
有時候審稿過程確實可能會比較隨意。要是審稿人堅持自己的審稿意見并因此不愿再考慮重審的情況下,向期刊申訴的大門基本關上了。
此外,《科學報告》(Scientific Reports)是很主流的多學科期刊,盡管他們的稿件錄用率相比于其它期刊相當高(超過50%),但他們接收的稿件數量也比其它期刊多得多,因此不是所有稿件都可以通過審稿的。
如果你確實希望申請重審,那么你可以嘗試請求該期刊的編輯重新考慮他們所做的決定,但在申請重審時必須提供充分的理由,并且圍繞你論文的優點而不是審稿人的任何行為來進行陳述。
此外你應該向此前與你聯系的編輯(一般是副主編AE)進行申請。向主編(EiC)申請通常作用不大,畢竟他/她已經對你的稿件做出了最終決定。如果 AE 認為你申請重審的理由充分,他/她可能會同意重審。
有時候 AE 可能會要求你提交一篇相關的論文。以《科學報告》為例,你還可以考慮申請發表在他們的客座編輯論文集(Guest Edited Collections)中,其中會收錄與某些特定主題相關的論文。但在此之前請先在你的申請重審郵件中與 AE 確認這一情況。
盡管如此,請不要對最終結果抱有過高的期望,而是應該充分做好原先決定不變的準備。這也是出于現實的考慮。既然你已經對自己的論文進行了一次修改,使其較之前更為完善,那么你大可以向其它期刊投稿。
不妨這么想:你已經花了四個月的時間向《科學報告》申請發表你的論文,那么與其繼續和這家期刊進行來來回回的郵件溝通,還不如把這個時間花在向其它期刊投稿上來得實在些。
就算你的稿件在另一家期刊也被拒,也不用心灰意冷。這只不過說明你的這篇稿件還達不到發表要求,但你下一篇稿件的發表一定會更加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