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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用我合著的書的內容寫成論文期刊,算是自我抄襲嗎?
問題描述
我最近出版了一本合著的書,里面我貢獻了 10 頁內容。這本書是關于提升對某個問題的意識,并不包含原創性結果,因此出版并沒有經過同行評審。而只有這部分發內容沒辦法寫成一篇學術論文,因此,我正嘗試根據書的內容撰寫結構更加完善的期刊文章,但如果這么做會有自我抄襲或重復發表的問題,我就會放棄。如果可行的話,我該如何使用這部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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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期刊只接受原創工作,也就是尚未在任何地方發表過的著作。如果你的論文內容只有已出版圖書的內容,那么就算是自我抄襲。但是,根據專著內容寫一篇具有完全不同主題的文章是可以接受的。你可以在文獻綜述中列出已出版的書(或章節)作為參考,然后就可以在論文中任何引用的地方進行標注。
但是,請記住,期刊論文必須與專著完全不同,期刊論文應該采用原創新穎的方法或切入點,并且在專著中尚未探討過。讀過這本書的人不應認為這篇文章只是這本書的一個精簡或改寫過的版本,期刊論文應該要有足夠的原創內容值得發表。
此外,保險起見,在使用書中的內容是,除了標注來源之外,內容一定要重新寫過。這樣查重軟件才不會將其標記為相似的內容。另外,在投稿之前,先在網上進行查重,確保重復率不超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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