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發性撤稿是否能激勵科研人員主動糾錯?

自發性撤稿是否能激勵科研人員主動糾錯?

最近幾年來,全球每年發表的論文已經是爆炸式發展。雖然發表論文的一個動力是讓大家知道最新的發現,但糾正學術記錄卻沒有得到同樣的重視。要改正已發表研究的其中一個方式是發出修正聲明 (correction),另一個用來警示讀者研究有問題或無效的方式當然就是撤稿 (retaraction)。

撤稿通常都是由期刊編輯發現文章中有嚴重錯誤,而這個錯誤會影響到研究發現的可信度時發布的。大部分的撤稿都是源自于作者不端行為的事實,從而讓撤稿這件事被貼上消極標簽。每年大約有 600 篇文章被撤,其中因真實錯誤導致的不到 20%。(大部分的撤稿是由“真實錯誤”和“學術不端”引起的)可是,過去幾年也有過幾次的案例是作者主動站出來,承認自己的文章中有重大錯誤,要求編輯撤稿,而學界紛紛對這樣的行為點贊。盡管如此,撤稿的負面印象還是太過強烈,大部分的作者都對揭露自己發表工作中的錯誤卻步。因此,只有當作者自己發現文章中的問題時,他們通常不太愿意撤稿,就讓錯誤的科研記錄依然在冊。雖說科學自我糾正的本質備受推崇,卻因為大眾對撤稿的負面印象而受到阻礙。

前陣子,Daniele Fanelli 就提議自發性撤稿體系 (self-retracting system),清楚區分出作者撤稿是基于真實錯誤,而非學術不端行為。他建議,譬如自我引用被當作一個單獨的類型一樣,自發性撤稿應該也要獨立出來成為一個類型。如果文章所有的共同作者基于“可記錄的錯誤”同時提出撤稿,期刊政策應該要讓他們被歸類在自發性撤稿。相反的,如果撤稿的原因是不端行為,就不能讓作者簽署聲明,清楚表示出這個撤稿并不是由作者發起的“真實撤稿”。這個建議目前受到許多科研人員,甚至期刊編輯的支持。

但這個提議也會產生一個潛在問題:如果研究人員利用自發性撤稿來掩飾自己的不端行為該怎么辦?對此,Fanelli 表示:「最糟遭也就只有那些偽造多篇文章的作者有可能從不誠實的自發性撤稿中獲得好處。這樣也算是問題嗎?」確實,但這也顯示,發展相關的政策時,期刊需要考量許多方面,比如設立判斷自發性撤稿是否為誠實的錯誤的方法,了解是否有任何共同作者不愿意簽署撤稿聲明等等。但如果自發性撤稿能變成現實,是積極且激勵人心的一步,以長遠來看對科學是有好處的。

撤稿是在學術發表中特有的行為,但太過以期刊為中心反而產生消極印象。撤稿一般被視為一種懲罰,對科研人員的職業生涯有深遠的影響,在沒有任何區分的情況下撤稿是違反糾正科研記錄的。一直以來都有人宣揚要讓撤稿變得更以作者為中心,而不只是期刊編輯用來宣告不端行為的主要工具。因此,自發性撤稿體系或許能朝這個方向邁進。

您對這個議題有什么看法?歡迎在下面評論留下您的意見。

意得輯專家視點推薦閱讀:

期待學術生涯高歌猛進,發表過程一帆風順?

來加入我們活力洋溢的在線社區吧。免費注冊,無限閱覽。

社交賬號一鍵登入

已有54300名科研人員在此注冊。

意得輯專家視點 Editage Insights 目前正在維護中。維護期間,部分站點功能,如登錄、注冊可能無法正常工作。

覺得有用?

如果是的話,和你的同事分享吧

該話題屬于稿件后期發表階段

論文發表并不是結束,還有很多事要做!了解撤稿、利用線上線下渠道建立人脈,還有提高你的工作能見度與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