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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一篇多人合著的論文的共同作者,可以將研究數據用在他們自己的論文中嗎?
問題描述
我想知道一篇已發表論文的所有共同作者是否擁有權利使用共同合作的文章中的文字、圖片、表格和數據在他們自己的論文中。目前的情況是這樣的:
2016 年在線發表(訂閱制)的一個研究中的第三作者 C 想要使用其中的數據(包含圖片或表格)。他跟其他四個人 (A, B, D, E) 一起寫了這篇論文,現在想要使用其中一部分的數據在自己的論文中(只有他一個作者),他會用不同的方法呈現和分析數據,支持他自己的新的數據集。C 只會用 2010 年發表的研究數據(不是原始數據)(部分原始數據已做為論文的支持材料上線,是訂閱才能取得的形式,)。但是,C 當初只有收集數據,并沒有參與太多數據處理的部分。現在的問題是 C 跟 A 有歧義,在取得編輯的許可之后,C 只可以使用 3 個圖片或表格。
我的問題是:
作者 C 有權利使用已發表論文中的部分數據在自己新寫的論文中嗎?這個數據會占新論文 30% 的數據集。
作者 C 是否可以不經過其他作者 (A, B, D, E) 的同意就使用數據?
已經做為支持數據發表的原始數據也適用嗎?
作者 C 可以在新的論文中的材料和方法章節或是結果章節中,簡單敘述他是如何取得這些數據還有之前做出的結果嗎?
PI 希望作者 C 在新的論文中將其他 A、B、D、E 都列為共同作者,但 C 不同意,因為這些人大部分都沒有參與發展、分析和撰寫這篇新論文的工作中。
寫答案
1 人回答這個問題
回答:
你的問題還是不夠清楚,雖然我已經稍微修改了你原先的內容,但有些地方還是不夠清楚。2010 這篇論文出現的很突然,作者 C 是想要使用 2010 年跟 2016 年這兩篇論文中已發表的數據嗎?還是只有 2016 年的?還有,是哪一篇論文的原始數據是補充材料?2010 年的論文還是 2016 年的論文?
下面是就我理解的部分所做出的回答:
- 數據通常是免費開放其他作者重復使用的,因此如果作者想要將數據用在別的論文中,只要有適當加注引用就沒有問題。但是不能重復使用文字、表格和圖片,即使是同一個人所寫的論文。這會算是自我抄襲。文字的部分可以重組或改寫并加上適當的引用信息,但重復使用圖片和表格需要取得版權所有人的許可,通常是期刊。
- 除非論文或期刊有特別聲明,一般重復使用數據通常不需要事先取得許可。
- 通常做為補充信息開放的原始數據會儲存在資料庫中。如果數據有存在資料庫,除了引用原先發表的論文外,還需要加上數據引用信息。
- 既然作者 C 要重復使用數據,他就要在材料和方法章節中說明這件事。我認為他不應該在材料和方法掌機或是結果章節中說他是如何得到這個數據的,因為是所有共同作者一起在之前的研究中收集這個數據的,所以如果作者 C 想要說是怎么取得先前的論文的數據個結果,他應該要在前言章節中以文獻搜索的名義說明,而不是在材料與方法章節或是結果章節。還有,他在說明這些來自先前的研究的數據是如何收集、如何得到這些研究結果時,需要提及所有共同作者。
根據 ICMJE 指南,需要滿足以下所有條件才具有署名資格:
- 對課題概念或者在設計、獲取、分析或解釋數據上作出重要貢獻
- 參與撰寫工作,或者對重要的知識內容進行關鍵性修改
- 核準最終發表版本
- 同意對工作負責
指南還說到:
貢獻人員若不滿足所有條件,不該被列為作者,但應該在致謝中提及......任何有貢獻但不足以署名的人可以以個人名義或是所屬團隊(如 Clinical Investigators 或 Participating Investigators)列在致謝中,并說明他們的貢獻(如“served as scientific advisors”、“critically reviewed the study proposal”、“collected data”、“provided and cared for study patients”、“participated in writing or technical editing of the manuscript”)。作者 C 可以考慮在致謝章節提及其他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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