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不想要繼續投這個期刊了,需要正式撤稿嗎?

問題描述
我在投稿幾個月后收到了結果,郵件中提到重投的期限是 12 月 6 日。但我現在想要把這篇論文投到分數比較高的期刊,該怎么做?是不是可以發郵件給期刊撤稿就好?如果我沒有撤稿就把修改過的論文投稿到別的期刊,算是一搞多投嗎?如果我在 12 月 6 日以后再改投,這樣也算一稿多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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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你沒有提到你收到的結果是拒稿重投還是修改重投。假設是拒稿重投的話,你可以選擇不重投,直接改投你想投的期刊,也不需要撤稿。但是,如果是修改重投,那么在改投之前必須要完成撤銷投稿程序才行。

即使你等到 12 月 6 日再改投,最好還是要通知原先的期刊,告訴他們你沒有要重投。無論如何,如果你單純只是想要改投分數比較高的期刊,所以才撤稿的話,這是不符合發表道德的,因為審稿人已經花了自己寶貴的時間在你的論文上。還有,如果你現在改投,可能要在審稿階段浪費更多時間。此外,你也沒辦法肯定高分的期刊就一定會接受發表你的文章。如果論文被拒了,你還要再繼續投稿審稿修改這個過程。

重要的是,影響因子并不是衡量單篇文章影響力的指標,學術界也正在努力減少過分強調影響因子的情況,如果現在你投稿的這個期刊聲望不錯,也表示出對你的論文有興趣,建議你最好還是繼續這個期刊的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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