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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the symptoms of a side effect..."這個說法對嗎?
1 人回答這個問題
回答:
這個問題很有趣。基本上,任何藥物或治療的副作用指的是對藥物反應不良的癥狀。任何讀者看到“side effects”這名詞相信都會做如此理解,因此沒必要注明“副作用的癥狀”來傳達同樣的意思。以此邏輯,您所提供的句子可以改寫為“I experienced side effects from the medication I took”。希望這個答復令你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