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一稿多投了,該怎么辦?

問題描述
我去年 12 月投稿到 RSPH(Royal Society for Public Health)期刊,暫且稱期刊 A 好了,但過了兩個月都沒有消息,也都沒有安排編輯,所以我就又投稿到期刊 B。其實期刊 B 也是 RSPH 的期刊,我是從 RSPH 網站上找到期刊 B 的。當時我打算只要有任何一個期刊的狀態變成外審后,從另一個期刊撤稿,但時間過去就給忘了。后來,期刊 B 發來修改通知,期刊 A 審稿審了一個月(我想邀請審稿人就花了差不多四個月)。期刊 A 和期刊 B 的編輯部好像是一樣的,也在同一個辦公室工作。(當然,負責人不同)我投稿的時候真的沒有想太多,現在才發現這是一稿多投,現在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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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答這個問題
回答:

確實,你這樣算是發表不端行為,如果論文發表了,也有可能因為一稿多發被撤稿。我想你應該要立刻從期刊 A 撤稿。但就算是這樣也沒有辦法完全解決問題,因為投稿日期會透露出你的稿件在同一個時間被兩家期刊考慮了。此外,在論文進入同行評審后才撤稿也是不對的,浪費了審稿人寶貴的時間。不過,目前你可以做的事情只有從期刊 A 撤稿了。

還有,我想你該對期刊 B 坦白,至少這樣可以表現出你知道這是你犯的錯誤,而你想要糾正這件事。期刊知道一稿多投的事后,有可能決定不要發表你的論文,但至少比之后被撤稿好,那樣一來你的聲譽還會受到影響。即使期刊 B 決定拒絕你的稿件,或是你的投稿都沒有在兩家期刊發表,你還是可以投稿到別的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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