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the symptoms of a side effect..."這個說法對嗎?

Write an answer...
1 Answer to this question
Answer-china

這個問題很有趣。基本上,任何藥物或治療的副作用指的是對藥物反應不良的癥狀。任何讀者看到“side effects”這名詞相信都會做如此理解,因此沒必要注明“副作用的癥狀”來傳達同樣的意思。以此邏輯,您所提供的句子可以改寫為“I experienced side effects from the medication I took”。希望這個答復令你滿意。

該話題屬于文稿寫作階段

了解科研寫作的各個小細節,將你的研究化為值得發表的論文,在這里找到所有寫出優質論文需要的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