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用不同語言發表同樣研究算重復發表嗎?

系列:
03
問題描述
尊敬的Eddy博士: 我想知道不同語種如國內中文期刊發表過的,能不能在國外英文期刊發表?即國內認為的不同語種期刊發表同一篇或相近論文,不算一稿兩投,在國際上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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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答這個問題
回答:
  這個問題跟我上個禮拜的博文《自我抄襲有什么大不了?》相關而且相當有趣。重復發表算是一個灰色地帶,所有的作者,甚至期刊編輯們都不是很清楚。大部分的時候,重復發表被視為學術造假,國際醫學期刊編輯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簡稱ICMJE)則用“再次發表(secondary publication)”來稱呼可接受的再發表文稿,包含為了讓更多的讀者看到,在另一個期刊再發表或用另一種語言再度發表的研究。
  不過,即使用其他語言進行重復發表,仍有幾項準則須遵守:
  1. 作者必須獲得雙方期刊編輯的許可,再發表的期刊編輯一定要有首次發表的論文內容
  2. 前后發表的時間至少間隔1個禮拜
  3. 再發表必須要針對不同的目標讀者,并且確實呈現首次發表內容中的數據及解釋
  4. 再發表的題目應表示出該論文已發表過,封面注腳必須提供首次發表的信息。
  針對你的問題,用另一語言重新發表已經發表過的研究,在不滿足上述情況時是會被視為一搞多發的,最重要的是應該告知兩邊的期刊編輯并且編輯們都接受再發表。
  希望這回答了你的疑問,歡迎發表你對這個議題的其他意見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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