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功勞該屬于第一個發表研究的人嗎?

問題描述
尊敬的Eddy博士: 在科研界,第一個發表研究的人通常會收到所有的關注與表揚,相近但晚一點發表的研究往往會被忽略,似乎他們的努力都白費了,我感覺不太公平,您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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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我們都知道“不發表,就滅亡”的文化,科研領域是高度競爭的環境。科學界僅認同第一個發表研究或提出新理論的研究人員(們)并將所有的功勞歸于他(們),這個事實自從科學的初始即存在,稱作“優先規則(rule of priority)”。第一次出現關于發現功勞的爭議是17世紀的艾薩克?牛頓(Isaac Newton)和弗里德?威廉?萊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雙方皆宣稱自己是第一個發現微積分(calculus)的人,自此之后,研究人員為自己的發現互相爭執爭取功勞的情況便時有所聞。

優先規則的運作方式是勝者為王,第一個發表新發現的人就可以擁有所有的功勞、基金、聲譽及升等的機會,這種方式的起源可能是因為缺乏足夠的基金以及分配不均的獎項;甚至,有些人認為這是在研究計劃中唯一衡量投資在人才與精力的方式。這個機制存在的另一個重要的可能原因是其他研究人員可以用不端手法復制新發表的發現并聲稱這是他們的。
大部分的研究人員都對這個機制采取正面的態度并接受競爭,這激勵他們更努力的進行研究,快速取得研究結論,因此大幅造福了人類。雖然這可以帶來科研突破,亦可能造成學者間的惡性競爭,在互相爭執的同時對科學發展產生傷害,我們可以從幾個不道德發表、發表造假、期刊撤稿案例中觀察到這個現象。1998年,一篇刊登在《柳葉刀》(Lancet)關于自閉癥與麻疹疫苗的關聯性的研究后來遭到撤稿,因為發現作者的重大學術不端行為。有些研究人員為了取得最大功勞甚至沉迷于秘密的挪用他人資料和其他偏差行為。因此,或許值得重新思考優先規則是不是獎勵科學家與鼓勵科研進步的最好方式。
科學是一個極度競爭的世界,有多少優點也有多少缺點,優先規則的替代方式有可能是提高基金數量還有增加提供給研究人員的職位,此外,盡力一個機制讓有新發現的科學家都能獲得補助,而對研究有重要貢獻的人受到表揚。對優先規則不滿的人必須了解到科學是在有限的資源下操作的,這樣的規則旨在鼓勵和維持高努力、高水平、高價值的科研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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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源:

http://en.wikipedia.org/wiki/Scientific_priority

http://andromeda.rutgers.edu/gradnwk/RCR%20Downloads/Competition.pdf

http://iai.asm.org/content/80/3/891.full

http://www.strevens.org/research/scistru/Priorita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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