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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作者因未披露潛在利益沖突陷入麻煩

案例
這位科研作者在期刊上發表了論文。過了不久,期刊編輯發來了一篇郵件,說作者沒有披露潛在利益沖突。根據編輯所述,作者的配偶幾年前曾在制藥公司工作,該公司有可能從論文中的研究發現獲益。編輯是在查找作者的在線檔案時發現這件事的。
編輯在郵件中還進一步表示作者需要提供沒有披露此利益沖突的充足說明,又不然論文可能會被撤。作者很驚訝這種事也算是利益沖突,向意得輯專家視點尋求建議。
采取措施
我們告訴作者期刊編輯的顧慮是有道理的,如果作者的家庭成員有可能從研究中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就算是潛在利益沖突。我們建議作者寫封道歉信,向編輯說明因為作者并不知道(這算是利益沖突),未能完全披露是她的錯。我們也告訴作者向編輯提議,她愿意用更正聲明或勘誤的方式進行披露。作者根據我們的建議與編輯聯系,最終期刊接受她的說明,同意在下一期的期刊中利用勘誤進行披露。
總結
大部分的國際期刊都會要求完全披露科研利益沖突。潛在利益沖突可能發生于財務關系、私人關系、學術競爭、強烈的意識形態或信仰等情況,即使期刊沒有提及,作者最好還是進行披露,或至少咨詢期刊編輯是否該進行披露。如果作者認為沒有任何潛在利益沖突存在,也需要進行聲明。還有,如果作者不確定某個情況或交易算不算潛在利益沖突,都應該跟編輯確認。
最后,作者都應該檢查期刊的論文投稿指南,了解期刊是否有指定的利益沖突披露表,或是作者該披露的事項指南。如果期刊沒有利益沖突相關指南,作者應該參考其他期刊,了解什么樣的情況會算是利益沖突。作者也可以參考 ICMJE 的利益沖突指南,了解這個議題的內容。ICMJE 也有提供表單模版,萬一期刊沒有提供相關材料,供作者在撰寫利益沖突時參考。
期刊方面也應該提供必要的指南和范例,幫助作者了解他們需要披露的利益沖突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