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評審造假:該讓作者推薦審稿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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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評審造假:該讓作者推薦審稿人嗎?

近一年來幾起為了發表而出現的同行評審詐欺行為已經引起了科研發表界的熱烈討論:同行評審造假(peer review rigging)。眾所皆知,同行評審目前仍是大部分期刊采用的機制,發表界相信同行評審是發表科學成果的質量控管方式。但是,隨著科研人員承受的發表壓力持續升高,已經開始出現為了發表操縱同行評審的不端行為,Retraction Watch 團隊曾在《自然》發表的一篇文章中指出,自審稿的弊端透露出科研發表體系中存在的巨大漏洞

同行評審造假已經讓好幾個期刊在過去 2 年來撤銷了多達 110 篇論文,其中不乏國際知名的出版商如 Wiley、Taylor&Francis 還有最近的 Springer,對出版商來說,最令人擔憂的是期刊系統能夠輕易地被作者操縱利用。以 The journal of Enzyme Inhibition and Medicinal Chemistry 遭遇的同行評審造假事件來看,藥用植物研究員文亨仁(Hyun-In Moon)只不過簡單的做了些布置,他為自己的論文推薦了合適的審稿人選,提供假的電子郵箱地址,于是期刊的審稿邀請會發到他或同事的郵箱,給自己的論文提出利于發表的審稿意見,文亨仁的自白導致 Informa 旗下數家期刊撤稿 28 篇論文,一位編輯辭職。另一個值得回顧的事件是 SAGE 因為同行評審和引用造假一次性撤稿 60 篇論文,研究員陳震遠用了 130 個假電子郵箱地址以及偽造審稿人身份來假造審稿意見。這些審稿丑聞都讓科研發表專家們不禁開始爭論:是否該允許作者推薦審稿人選?

許多期刊會在作者投稿是要求提供同行評審人名單。其中一個原因是編輯希望能加快發表流程,傳統來說很難找到同意審稿且能遵守期刊時程的人選。另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在一些專門的領域,作者其實更能夠建議有能力又沒有競爭利益的審稿人。雖然是否聯系作者推薦的審稿人仍是期刊編輯的決定,大多數編輯覺得推薦制度是有用的,不過有些人認為審稿人應該交由編輯決定,而不是作者。

另一個要考慮的問題是,由作者提名和編輯提名的審稿人出具的審稿結果是否有差異。The Journal of Pediatrics 對自己的同行評審系統進行調查,發現了有趣的結果,調查結果發現編輯建議的審稿人(editor-suggested reviewers,ESRs)推薦接受論文的比例低于作者建議的審稿人(author-suggested reviewers,ASRs):僅有 75% 的 ESRs 推薦接受或修改稿件,而超過 86% 的 ASRs 建議接受或修改。其實,作者推薦會對自己論文有好感的審稿人是很自然的事,除了作者推薦的人選外,一些編輯會將論文再交給給其他一個或多個的審稿人,Springer 旗下 Osteoporosis International 期刊主編 Robert Lindsay表示,通常,西方的編輯對于來自亞洲作者的投稿會這么做,因為他們可能不是很熟悉由亞洲作者推薦審稿人,也不清楚是否可能存在任何利益沖突。相反地,一些期刊編輯考量到這些同行評審操縱行為,往往會特別排除作者推薦的審稿人 。

期刊編輯要如何辨識作者的惡意行為,進一步防止同行評審造假?我們將在下一篇文章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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