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報:緊扣科學問題的研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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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報:緊扣科學問題的研究內容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唐小卿科學網博客,請點此查看原文

一、什么是研究內容?

研究內容部分是回答同行評議專家“這個項目研究什么”的問題,也就是是申請者為了論證假說從不同方向(角度、層次)設計的研究計劃。

研究內容是以科學問題為導向,緊緊圍繞研究假說而組織設計的具體的、細化的研究框架;是研究涉及的主要方面,描述主要干什么事;是研究目標的具體體現與分解。

二、設計研究內容的原則

1.?要以科學問題為導向,緊緊圍繞研究假說。要以科學問題為導向,緊緊圍繞研究假說去組織設計可以最終驗證研究假說正確與否的研究計劃和線路。應著重考慮由科學問題延伸出來的最相關要素,由科學問題引申出來的研究內容與科學問題之間是涵蓋式的,也就是說研究內容是由科學問題分解出來的多個小的科學問題。

2.?理順研究內容之間的內在邏輯關系。在邏輯上講,研究內容之間既要相互獨立,又要相關。因此,研究內容切忌簡單羅列,申請者要按研究內容之間內在的邏輯關系,層次分明地展示,要體現出申請者清晰的研究問題的思路。要提出研究內容所涉及問題的關鍵點。不僅寫“做什么”,更應該寫出“怎么研究”及“具體的研究思路”。

三、如何考慮研究內容的取舍

由于各類基金資助的經費是有限的,不要期望一個項目解決所有的問題,一個項目只要解決一兩個問題就可以了。所以,不能泛泛的,什么都做,切忌貪大求全,這樣會讓同行評議專家認為研究內容龐雜而空泛,重點不突出。可以概括為幾個部分,采用條款方式描述,逐一列出。不要羅列太多的研究內容,3~5 個方面的內容應該足夠了。關鍵是內容涉及的深度和力度。

研究內容的取舍,有以下幾個方面要深思。

第一、要深思這些研究內容是否是解決科學問題的最佳選擇,是否足以解決提出的科學問題。評審人的最終問題會是:你所提供的研究內容是否最切合實現研究目的及驗證假說的需要?盡管將內容與研究假說相匹配聽起來很簡單,但一些評審人認為內容不合適是項目中請書不成功的一個最常見弊病。

第二、要考慮研究內容的創新性。申請者深思這些研究內容能否體現出項目的獨創性和研究在學術思想上、理論上、方法上與國內外同行相比所具備的獨特之處。這一點是不容忽視的,創新性是申請書的靈魂。

第三、要考慮在允許的時間和支撐條件下,這些研究內容是否可行和能否完成。你的研究內容是切合實際工作條件,是否可行?研究內容的數量在允許的時間內是否能完成?這些問題申請者要仔細考慮。你的研究計劃必須就你的時間和資源來說是合理的,申請書這方面有缺陷往往會使你的申請失敗。

第四、要把捏好前期研究基礎與研究內容的關系。如把前期簡單實驗作為第一個研究內容,同行評議專家可能會認為你一點前期探索都沒做,缺少研究基礎;把很多實驗羅列作為研究內容,又把實驗結果作為研究基礎,同行評議專家也可能會認為項目已經做得差不多了,為什么還要申請資助。這些都是申請者要仔細考慮,謹慎選擇的。

四、 撰寫研究內容時常見的問題

1.?沒有緊扣科學問題

科學問題是項目的核心,研究項目實施的過程就是對科學問題做出解答的過程,因此研究內容要圍繞擬解決的關鍵科學問題來設計,不同的實驗研究都圍繞一點,朝科學問題的更深層面展開。

2.?研究內容與研究方案相互脫節

如果說研究內容完成過程是對科學問題做出解答的過程,那么研究方案實施過程就是研究內容完成過程。申請書中常見的一個敗筆是研究內容與研究方案之間相互脫節,研究內容要回答的問題在研究方案中沒有可實施方案,或者實施研究方案后似乎不能回應研究內容。因此要特別注意研究內容與研究方案的一致性原則。

3.?研究內容不呼應選題

研究內容要圍繞研究假說和研究目標去設計和選擇,要呼應選題。研究內容不呼應選題,往往是由于研究內容偏離主題,或者設置的研究內容較多,而且研究內容之間的關系又不十分緊密。

4.?研究內容“大”而“空”、重點不突出

研究內容要能夠順利實施,如果大而空,勢必導致研究內容太散、深度不夠、研究目標不集中。有些人似乎認為,計劃內容寧可多一些,也不能太少,常構思出需要幾篇博士論文才能完成的項目,經費資助機構卻不可能接受如此“不著邊”的申請。計劃內容過多會讓人對你的判斷能力產生懷疑,并且評審人也無法得知你是如何區分研究內容的重點的。

5.?研究內容過于簡單

例如,“中醫藥干預在原發性肝癌的基礎與應用研究”,題目很大,而研究內容僅是收集原發性肝癌病人的臨床資料、病理資料、免疫組織化學染色實驗結果,電鏡觀察結果,然后是一組結合中醫辨證論治的所謂“中醫藥干預組”,根本未體現“基礎與應用研究”內容。有的項目研究內容只簡單地用幾句醫學術語,既不是少而精的高度概括,也不是全面系統地論述,這樣會使評閱人無法充分了解選題的深層次內涵。

6.?把研究方法當研究內容來寫

研究內容是研究目標的具體體現與分解,是研究涉及的主要方面,描述主要干什么事,而不是怎么干,故不能把研究內容寫成具體的實驗方法。例如,探討 A 藥對 B 基因表達的調控作用,這是一個較好的研究內容,如果寫成“Western blot 檢測 B 基因的表達”,這就讓同行無法知道你的研究切入點是什么,無法明白你要探討一個什么樣的科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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