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形式審查角度談如何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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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形式審查角度談如何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

統計資料來源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不予受理項目庫,基金委出版的“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和“年度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初審結果的通告”。通過對 2012-2016 年度國家自然基金申請與不予受理項目情況及 2014 年度不予受理項目原因進行統計分析。

科學基金申請書初審不予受理的常見原因

2012-2016 年期間基金委不予受理項目數分別為 5141 項、4461 項、4175 項、3165 項、3008 項,占申請數的 3.00%、2.82%、2.76%、1.91%、1.74%。由此可見,近年來不予受理項目雖然呈下降趨勢,但依然占有一定比例,不容忽視。

不予受理項目對一些申請單位造成了一定的損失,也使一些基礎扎實、內容較好的項目失去了參與評審的機會。國內某些單位由于申請書撰寫問題,導致近 30% 的申請書落選。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作為國家最規范的科研項目申請書之一,信息量大、涉及范圍廣,申請人因不能獲取完整的信息而導致申請書錯漏百出。另外,部分單位組織培訓力度不夠,也使許多申請書形式審查不合格。因此,依托單位內部的形式審查工作非常重要,如果完成到位可以避免或者減少一些“小”的錯誤,挽回依托單位的損失。

2014 年度科學基金不予受理項目的原因顯示,“超項”是基金申請中最容易出問題也是最難以審查的關鍵點,占不予受理項目的 27.86%。為此,基金委在 2015 年的時候對基金申請系統進行調整,首次實現科學基金項目全部在線申請,為申請人、依托單位科研管理人員等提供了一個規范而高效的工作平臺。申請系統自動限制人員超項的申請書,效果非常明顯,因超項導致不予受理的項目大幅減少,也減輕的依托單位形式審查的負擔。據統計,2015 年因超項不予受理的項目為 173 項,比 2014 年的 1163 項相比大幅下降。2015 年后,不予受理原因中的“不屬于學科資助范疇”“依托單位或合作單位公章未蓋章或是非法人公章,或所填單位名稱與公章不一致”“內容不完整”“研究期限、經費等不符合指南要求”“缺少導師同意函”“中級職稱推薦信只有一封或無推薦信推薦人身份不明,沒有注明單位和職稱”等問題,則成為不予受理原因中的“重災區”。在 2016 年的不予受理的項目中,“不屬于學科資助范疇”“依托單位或合作單位公章未蓋章或是非法人公章,或所填單位名稱與公章不一致”“中級職稱推薦信只有一封或無推薦信推薦人身份不明,沒有注明單位和職稱”位于不予受理原因的前3位。由此可見,依托單位形式審查工作依舊任重道遠。

2014?年度科學基金不予受理項目原因分布情況

不予受理原因

項數

構成比

超項(包括項目組成員)

1163

27.86%

不屬于本學科資助范疇

472

11.31%

依托單位或合作單位公章未蓋章或是非法人公章,或所填單位名稱與公章不一致

431

10.32%

申請書內容不完整、信息有誤

379

9.08%

研究期限、經費等內容不符合指南

316

7.57%

在職博士生未提供導師同意函

280

6.70%

申請人或項目組成員未簽字或非本人親筆簽名

263

6.30%

未按要求填寫附注說明

156

3.73%

代碼填寫錯誤

134

3.21%

其他簽字,各種簽字材料未簽字

116

2.78%

中級職稱推薦信只有一封或無推薦信推薦人身份不明,沒有注明單位和職稱

109

2.61%

提交材料不齊全

99

2.37%

博士后缺承諾函

84

2.00%

合作單位數量超過 2 個

51

1.22%

社科項目未結題、或未提供結項證書復印件或未加蓋公章

42

1.00%

違規,不符合申請資格

29

0.69%

單位公章

17

0.41%

其他

34

0.81%

合計

4175

100%

?

不予受理原因分析

(1)“人員超項問題”是出現頻次、比例最高的原因。雖然基金委每年在指南中對申請限項做出了詳細的規定,但仍然有許多申請書出現超項問題,主要原因是基金委對各類型項目分別作了限項要求,例如當年同類型項目限申請1項;不同類型的項目高級職稱申請和在研項目限 3 項;非高級職稱限1項;部分儀器類項目獲資助后未結題不能申請杰青以外的項目等。另外,2016 年基金委出臺新規定,連續兩年面上項目未獲資助暫停面上項目申請1年;地區基金自 2016 年起,累計獲資助不得超過 3 項。由于這些要求申請人未能及時關注,常出現超項現象。不過,自 2015 年起基金委對申請系統做了調整,預期超項問題將會持續大幅減少。

(2)“不屬于本學科資助范疇”的主要原因是申請人在申請代碼選擇方面有誤。基金委自 2010 年起啟用新的代碼系統,醫學科學部新的代碼系統以器官系統為主線,將基礎醫學和臨床醫學相融合,多數申請人不熟悉新的代碼系統,依舊按照疾病分類的慣性思維選擇代碼,需要認真閱讀指南。另外,許多申請人出于對科研項目創新的需要,往往開展不同學科的交叉性研究,在代碼選擇方面難以把握重點,極易選擇錯誤。

(3)“依托單位或者公章不一致問題”主要由兩個原因造成:一是依托單位主體填寫錯誤,二是依托單位名稱填寫錯誤。目前基金委的依托單位大致分二種。一是大學系統,包括系統內附屬醫院、教學醫院以及分校區等。二是具有獨立法人的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科研機構。依托單位填寫錯誤,通常指多個單位在聯合申請項目時,填寫的合作單位非基金委的依托單位,而寫成了某依托單位下一級單位,例如,“某某單位普外科”“某某大學附屬醫院”等。公章有誤,則多指填寫的單位名稱與蓋章不一致,申請書上沒有加蓋單位公章,而是加蓋單位辦公室或科研處印章,亦或者單位名稱簡寫與公章不符等。需要單位管理人員在形式審查時多加注意。

(4)“申請人和參與人員問題”涉及面則較廣。首先申請人和參與人資格有嚴格規定。申請人必須是有依托單位的全職人員;有承擔基礎研究的經歷;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博士學位,沒有的需要隨申請書附上兩名同行業高級職稱的推薦函;參與人員高級職稱者必須符合限項原則。其次,申請人和參與者必須在紙質申請書上親筆簽名。簽名字跡清晰,不能簡筆、縮寫等,本人不能簽名的則需要附說明,并作為附件一同報送,如僥幸代簽,會出現名字寫錯,筆跡不一致等問題,勢必增加初審不合格風險的幾率。另外,部分地區少數民族科技人員,姓名要寫全稱,嚴格與身份證一致。其三,申請人用不同單位的身份申請項目時也會出錯。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申請人單位流動的情況下,例如申請人在研期間工作單位發生調動,以新單位身份申請時會出現同一人有幾個單位的現象,需要加以說明,并隨申請書一同報送。

(5)“附件問題”的涵蓋范圍也較廣。例如,中級職稱無博士學位的申請人需要提供兩位同行專家推薦函;在職研究生需要提供導師同意函;在站博士后需要依托單位承諾函;申請人提供與項目有關的論文不得超過5篇;動物或人體實驗項目提供倫理委員會批件;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者提供生物安全承諾函等。這些細節問題,需要申請人和單位管理人員重點關注,建議制成統一模板,避免細節錯誤。

對策建議

(1)強化單位基金項目申報組織能力,變被動為主動。依托單位的科研管理人員每年在項目申報初期,應積極主動加強自我學習,及時熟悉和掌握《基金項目指南》和《申請須知》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對有疑慮的問題及時與基金委相關部門溝通解決。同時,申請單位應成立申報檢查小組,編制“項目申報流程”和“形式審查要點”,幫助申請人快速熟悉申請的規則和流程。

(2)積極開展申請書撰寫培訓工作,提高申請書質量。申請書的質量是作者的科研水平和文學修養的共同體現,申請書是體現項目水平的文本,申請書寫的好與壞,直接影響項目申報能否成功。依托單位應該從不同角度,用不同方式,針對基金項目申請書的格式、內容以及歷年常見問題等方面開展專題培訓或者座談會,及時了解申請人在撰寫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并給予解決。

(3)采取多級流水線形式的審查流程,減少申請書中存在的問題。各依托單位要有計劃的安排申請書審查時限,組織單位內容審查小組進行多級流水線形式的審查,如科室、專家和三個層面。各級審查人員審查方向和重點不同,各司其職,能夠最大限度地減少申請書中的“小錯誤”,提高申請書質量。

基金項目的前期審查工作是依托單位基金申請過程中必不可少的環節,也是提高單位申報初審率的重要環節,必須有組織、有計劃的開展。希望各依托單位能夠給予足夠重視,加強科研管理部門的職責,不斷完善審核流程和規定,盡量避免不予受理項目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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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翁振群、許春雁、李暉,從形式審查角度談如何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中國科學基金,Volume 31(6):550-553,http://pub.nsfc.gov.cn/sficcn/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1706550&fla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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