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會議論文再投期刊,編輯要求我“闡述清楚”,如何處理?

Detailed Question
一篇文章剛投稿5天,編輯回復需要大修,原因是重復率高,重復率高的原因主要是因為這篇文章的摘要曾經發表在一個國際會議的增刊上。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辦呢?編輯建議我闡述清楚,怎么闡述呢?摘要的語言是否都要重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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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論文發表之后,作者的確可以再投其他期刊,但為了避免構成“一稿多投”(duplication submission),我們需要注意以下事項,部分內容可以回答你的問題。

會議論文通常篇幅稍短,涉及研究的初步階段。在會議上,你可以講解論文,和同行討論并獲得反饋,之后再進一步優化研究。會議論文集通常發布的是論文的摘要部分。

向期刊投稿時,基于會議論文的文章內容會更詳細。之前會議上的討論交流,可以幫助你細化研究。此外,會議論文和期刊發布的論文,內容上也要有較大的差異(通常要三成以上的差異)。因為內容細化了,篇幅也增加了,要體現這種差異并不難。

為了避免混淆或構成無意的不當行為,論文標題應當有較大的不同,摘要也需要重寫。

向期刊投稿的論文,你還需要注明引用了先前的會議論文。在引言部分,也可以提及該論文是基于之前的會議論文(這個,也許正是你提到的“編輯要求闡述清楚”的地方)。

如果以后還需要把新的會議論文投期刊,首先要確認好會議論文的相關規定,在給期刊的投稿信當中,也應當提及該論文基于此前的會議論文。

祝投稿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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