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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論文中揭露財務利益沖突的最低金額規定是多少?
Detailed Question
日本的學會或期刊明確規定了披露利益沖突的金額數量。可是我打算投稿的國際期刊并沒有任何說明,沒有任何描述說明“Disclose the amount of money in case of over XX EUR/USD”,這表示所有的財務情況都披露嗎?即使是從公司或單位收到 100 日元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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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china
根據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ititutes of Health,NIH)的說明,財務利益沖突存在于“NIH 所資助的研究項目中牽涉的重大經濟利益有可能直接且顯著影響到設計、執行或報告”。雖然大多數國際期刊不會指定要披露利益沖突的金額門檻,根據 2011 年經濟財務沖突(Financial Conflict of Interest,FCOI)的修訂條例,“重大經濟利益”定義在超過 5000 美元的金額。此外,所有研究研究人員或其配偶或子女的重大經濟利益若超過上述金額時,也應披露。在披露的同時,若有任何研究者、其配偶或相關子女可能獲得的權益也應提出。
在揭露經濟利益沖突時,你應該提供以下信息:
- 與你有財務利益牽扯的組織名稱、類型和目的,以及你親屬與組織的關系屬性。
- 你或家庭的經濟利益的具體金額(美元)(包含在過去12個月內,你或你的家人所獲得的全部金額,和/或家庭成員持有的股票數量)。
- 如果你沒有任何重大的經濟利益,應該要做出聲明。